人生漫漫,往事可堪回首
我是在一个小山村里长大的,每天睁眼闭眼,看到的不是山便是水,那里最不缺的就是大自然的馈赠。然而,大约在我刚上小学二年级时,家里突然变得穷困潦倒,几乎成了村里的特困户。在此之前,我那不懂事的小脑瓜一直自以为是贵族后裔,时常命令一群小屁孩管我叫“公主”。直到大家纷纷搬入后山盖的新房,而我家却还住在一间下雨就屋里蹚河的黑瓦房里时,我才意识到——我们家落魄了。我不过是皮肤白了些,根本不是白雪公主。
过了一两年,我家也搬进了新家,那是一栋最原始、最天然的房子,没有任何修缮。我爸解释说,这是从一座坟山上推平建起来的,打地基时挖出了许多人头骨。我听后很长一段时间睡不踏实,一定要从头到脚用被子蒙得密不透风,有一次差点把自己憋死。我的胆小,多半是从那时吓出来的。可是,我们家却更穷了。从那以后,每年除夕,我家门口就变得格外热闹——要债的人络绎不绝,走一个又来一个。我爸妈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喜欢吵架的,但他们从不砸东西,因为家里实在没什么可砸的。偶尔吵大了,我妈就往地上一躺,然后持续很长一段刺耳的说唱。我听不下去,就悻悻地找个地方躲起来。有一次躲得太远,急得他们半夜叫了好多人,打着手电找我。可他们还是吵,甚至互相挥拳头。
那年夏天的傍晚,我躺在草垛上,看着牛儿在田埂上用力吃草。我盯着那只畜生,一遍遍地追问:“为什么我没有钱?”牛儿只顾低头咀嚼,我的话飘向远方,消失在另一座山的后面。
老话说“笑贫不笑娼”。自打我家穷势远扬后,仿佛一夜之间,所有小孩都知道了。他们总冲我笑,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;有人用铅笔扎我的手,有人骂我穿死人的衣服;连老师也在课堂上拧我的脸,笑眯眯地说:“你是个好看不好吃,肚子里一包渣的东西。”全班哄堂大笑,大家都叫我“渣渣”。我咬紧嘴唇瞪着她们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也是从那时起,我变得不爱笑,也讨厌别人对我笑。
住在我家新房对面的小女儿,和我是同班同学。她爸是村里的杀猪佬,听说原本也穷得要命,但自从干起杀猪的行当,她家就成了村里数一数二的富户。我妈听说后,破天荒地养起了猪,可那头死猪不争气,光吃不长肉,气得我妈贱价把它卖了。不仅如此,她哥哥也了不起,学习一等一的好,镇里的老师时常不远千里跑到她家大吃大喝。每次老师一来,她家的门槛就要被挤来看热闹的人踩破。因为有靠山,她平日里总是横着走路,碰到我这种的,更是扬头斜眼地走。我有时真担心她哪天会把脖子扭断。她是后山那帮孩子的头儿,我们个个唯她马首是瞻,简直无恶不作。有一次,我实在不想听她的了,她一气之下号召全村女孩子对我避而远之,连两三岁的娃娃见到我,都甩着小屁股跑得远远的。她们公开叫我“瘟神”。在那短短的几年里,我拥有了那么多绰号,却唯独没有自己的名字。
她们集体唾弃我没过多久,我迎来了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求学。村里的学校没有五年级,我们只能去隔壁的隔壁村读书。从她们冷落我的那天起,我忽然变得用功起来,竟然会主动写作业。我妈一直认为是那一晚的闪电打通了我的任督二脉,坚信人会在瞬间开窍。可只有我知道,我并非开窍,而是因为没有玩伴的童年实在太无聊了。
隔壁村的学校破烂不堪,破得连我都嫌弃。走到哪儿都是黑漆漆的,厕所的台阶修得那么高,经常上到一半闹鬼,我只好提着半截裤子往外跑。教室里的桌椅没有一样是完整的——虽然没有缺胳膊缺腿,但每一张都倾斜不平,我怀疑都是用拆老房子的烂木棍拼的,大家只好翘着屁股坐着上课。地面也坑坑洼洼,像用黑泥堆起的山丘,走路时个个都像小瘸子。操场上有一口水井,深得吓人,本村的学生说里面淹死过好几个人。人死了还不封井,这是嫌死的人不够吗?不管怎样,反正我是不敢靠近。虽然环境糟糕,但我还是满怀希望能在这里交到朋友。那时,我太孤独了。
在我屡次找朋友受挫后,我渐渐明白:排除异己是人的天性。无论我内心多么渴望友谊,我始终无法撼动那些人对我的嗤笑,更何况,这村的人从来就看不起我们村,因为我们的学习成绩早已臭名远扬。有时路上碰到老师,只要一问是哪个村的,老师就摇着头啧啧叹气。我们村是垮掉的一村,养出了垮掉的一代。于是我彻底放弃了交朋友的念头——放过别人,也是不为难自己。
那时的日子真经用,一天里能做好多事。最无奈的是,等我把农活和家务干完,天还没黑,我只好看书、写字。总之不能闲着,我妈眼里容不下闲人。快入夏时,有一次出校门,我看见有人在池塘边吃盒饭。那吃相太猛了,整个饭盒子把脸都盖住了,样子滑稽得很,好像盒饭里的饭菜特别好吃。我急冲冲跑回家,还没进门就嚷:“妈,从明天起早上给我装盒饭,中午我不跑回来吃了。”
“就这两步路,带啥饭呐?”我妈在厨房头也不抬。
“来来回回太费时间了,我得抓紧写作业,马上要考初中了。”
“不知道的,还以为你考大学呢。”我妈嘴上这么说,脸上却笑开了花。
第二天,我妈不知从哪翻出一个铝盒子,长得跟古董似的,听说是我爸分家时分得的,可能是祖上某个爷爷传下来的。我找了个网兜,提着盒饭大摇大摆地走在连接各村的那条马路上。我的头抬得高高的,脖子伸直直的,生怕别人看不清我满脸的骄傲。路过隔壁村时,碰到了村花——原来是我们村的姑娘,长得白净水灵,嫁给了隔壁村开杂货铺的胖子。胖子没什么优点,只会赚钱。可自从村花嫁过去掌管店面后,生意一落千丈,连打麻将的都不去了。那天,村花坐在门口揽客,屋里屋外一个客人都没有。
“晶晶啊,兜着啥呀?”村花笑吟吟地问。
“中午饭!”我大声宣布。
“哟哟!越读书没用的,越会来事,还学会赶时髦了。”村花摇头晃脑地叫喊,还拍手顿足。
“要你管!”我咬牙切齿地回嘴。
“我才不稀得管你呢。你要是考得上,我用手掌煎鱼给你吃。”
“嘴那么臭,怪不得漏财!”说完我冲她狠狠做了个鬼脸。那女人气得当场脱下一只鞋冲我挥来,我拔腿就跑。等跑远了回头一看,她没追上来,正忙着扯几个村民往店里赶——这个死女人,是把我当揽客的诱饵了。也不能全怪她,还是这世界的人太爱看热闹了。
我心神不宁地熬过整个上午,感觉就像装了一裤兜花生,总想吃却吃不着。中午一放学,我便把饭盒塞进衣服里贴着肚皮,死劲往校外那口池塘跑去,像做贼一样生怕被人撞见。我迫不及待学着那小孩的样子往嘴里倒。这种野蛮的吃法我觉得很新奇,而新奇的东西在眼里往往是高级的。可冷了的盒饭硬梆梆,实在难以下咽,但我还是把盒子舔得干干净净。下午回家后,我妈问:“盒饭好吃吗?”我说好吃。她又问:“明天还带吗?”我说不带了。我泄了气,我妈却来了劲,可无论她怎么不依不饶,我死活不肯再带了。一个孩子的兴趣,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